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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進入求情階段 黎對獄中醫療待遇無投訴
【發佈日期】2026-01-13 01:05:19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1月12日消息,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當日起進入求情階段,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與包括6名《蘋果日報》高層在內的其餘8名已認罪被告求情一併處理。

控方指黎智英身體情況穩定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法庭於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黎智英在2024年11月20日開始作供,至2025年3月結束。2025年8月18至28日,各方進行結案陳詞。2025年12月15日,黎智英上月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項罪名成立。

除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外,另外8名被告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

當日在法庭上,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聽取各被告求情。

控方代表、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交代黎智英背景時指,黎智英有非法集會、欺詐的犯罪紀錄。關於其健康狀,懲教署醫療報告顯示黎身體情況穩定;腳甲疑出現感染,但他拒絕接受治療;而黎在獄中仍享有運動、牙科服務等應有的權利。

就辯方陳詞指黎體重下降10公斤,周天行指出,黎在2020年底還押時體重為80公斤,今年1月體重為79.2公斤,身體質量指數(BMI)一樣,以亞洲成人標準來說屬肥胖。

至於單獨囚禁爭議,周天行指是基於被告個人意願。法官亦指,以單獨囚禁作為額外懲罰,與被告提出單獨囚禁是有分別,被告可選擇取消這安排。

另外,周天行提出,本案涉及的罪行嚴重,法庭需考慮被告是否“罪行重大”。法官提問,若被告屬“罪行重大”,是否意味要判處較高刑罰。周天行說,法庭需要全面評估,包括各被告的角色、案件的嚴重性等而作出量刑。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黎對於其在獄中的待遇和醫療狀況沒有投訴。進行求情時,他以黎的身體狀況令獄中生活變得嚴峻進行求情。

“重光團隊”成員冀減刑一半

 

當日,陳梓華、李宇軒率先求情,兩人均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代表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指,陳梓華不屬於領導角色、不涉及暴力,並在公眾壓力下向警方給予證供,證供獲法庭全部接納,其家人的電話號碼被公佈到網上、受到騷擾,建議法庭考慮減刑一半。代表李宇軒的大律師稱,黎智英是案件主謀,李未曾與黎見面,考慮認罪及作供,建議減刑一半。

法官亦聽取了陳沛敏、楊清奇、張劍虹等的求情。法庭暫預留4天處理求情,作為量刑考量。

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般情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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