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旬本地男子的重型電單車因在咪錶位停車“未入錶”,被治安警調查揭發沒有繳納行車稅,治安警隨即鎖車,豈料有人竟擅自拆除警方的金屬鎖帶返住所。治安警透過“天眼”系統及車輛資料鎖定涉案車主,於案發翌日將其拘捕。
涉案被捕的本地男子姓周,50多歲,報稱建築工人。
案情指,本月11日上午10時許,治安警執勤期間發現蘇亞雷斯博士大馬路的咪錶位內有一輛重型電單車未交停車費,且沒有繳納本年度行車稅,於是“鎖車”,並在該車的方向盤及座位貼上告示。翌日下午4時,警方到上址打算吊走相關電單車時,發現該車不知所蹤,隨後根據車輛登記信息鎖定車主周某,並於當日晚上8時許到高士德某單位將其帶走調查。
經查問,周某承認本月11日下午5時發現其鐵騎被鎖車,以為未交泊車費,於是在未有警員在場及批准的情況下,徒手打開前輪的金屬鎖,將車開走,事後將金屬鎖放在住所大堂的電錶櫃頂,打算交罰款時歸還。
警方之後起回有關金屬鎖,經檢查,發現該金屬鎖輕微變形。警方已對周某落案控以盜竊、違令、破壞受公共權力拘束之物品罪,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偵辦;此外,亦對其未納行車稅及未繳泊車費等違規行為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