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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社工局去年3月底宣佈,決定於同年8月終止與澳門崇德社之間就其屬下崇專托兒所的合作,不再提供財政資助,同時收回其現用場地和相關設備,雙方因此產生司法訴訟,其後法庭批准崇專托兒所的保全程序,中止社工局的決定。昨日,社工局發佈新聞稿表示,局方接獲行政法院通知,並經向終審法院了解,確認崇專托兒所管理實體已撤回因雙方不再繼續合作而提起的全部行政訴訟,包括涉及提前終止合作、協議期屆滿不再續約及相關保全措施案件。雙方就崇專托兒所之合作關係依法正式解除。
就崇專托兒所的營運安排,社工局作出如下說明:由於雙方合作關係已解除,崇專托兒所管理實體須向社工局歸還場地;另根據第90/88/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該托兒所准照有效期至今年8月26日屆滿。為確保家長有足夠時間為子女辦理轉托,崇專托兒所應向在托幼兒的家長清楚交代終止營運的具體安排,並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社工局表示,目前本澳托兒所各年齡段托額十分充裕,尤其離島區更有足夠托額可供轉托,家長可以放心。家長如在轉托上需要協助,可致電8399 7783與社會工作局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聯絡。
對於終止與崇專托兒所的合作並不再提供財政資助,社工局早前指並非托兒所在照顧幼兒方面存在問題,而是關乎雙方經過長時間溝通,仍未能就合作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則與重要安排達成共識。該局就事件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崇專托兒所管理實體因財務運用方面未能達社工局對資助監管的要求。基於狀況已持續多時,局方依法提出終止合作,包括停止發放資助及要求返還托兒所場地。然而,崇專托兒所管理實體澳門崇德社曾多次強調,雙方的溝通與分歧僅涉及“會計制度及法律適用的技術問題”,並不涉及合作原則問題,質疑當局決策過程倉促且缺乏法律依據。
崇專托兒所總監楊寶儀受訪回應稱,目前仍有“統一司法見解”的司法上訴正開展,強調托兒所現階段沒有計劃結束營運,撤訴是基於善意原則,以及對正就事件開展調查的廉政公署有信心,相信廉署很快公佈相關報告,家長和托兒所亦十分信任廉署的調查,倘有關報告指出托兒所運作出現問題,屆時會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