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6年06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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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聘攝影師來澳“私影”法辦
【發佈日期】2026-06-23 00:46:14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一名內地女子早前聘請內地攝影師來澳為其進行拍攝,被巡邏的治安警員截查後揭發事件,警方對其落案控以“不合規範的僱用”罪移送檢察院偵辦。此外,案中攝影師亦涉嫌違反“聘用外地僱員法”,治安警已通知勞工事務局跟進事件。

本月19日,治安警於路氹連貫公路巡邏期間,發現一名手持拍攝器材的男子協助一名女子拍照,懷疑涉及非法工作情況,於是上前截查。經查問,女子承認聘用該男子提供拍攝服務。

警方調查發現,上述女子早前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以時薪形式聘用一名內地攝影師。兩人於本月18日在香港完成拍攝後,再相約翌日來澳再次進行拍攝,拍攝期間被警員截查並揭發事件。男子承認於本月18日和19日為女子提供拍攝服務,並收取報酬合共1,098元人民幣。

涉案女子為30多歲內地居民,其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3條“不合規範的僱用”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偵辦。此外,涉案內地男子在本澳工作,涉嫌違反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警方已通知勞工事務局跟進事件。

根據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的規定,非本地居民不法在本澳提供工作,最高可被科處罰款一萬澳門元。此外,倘僱主不法聘用非本地居民,根據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73條規定,會觸犯“不合規範的僱用”罪,可被科處最高兩年徒刑;如屬累犯,可被科處最高八年徒刑。警方將持續採取行動打擊非法工作,以維護本澳勞動市場秩序。治安警表示,將持續採取行動打擊非法工作,以維護本澳勞動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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