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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款項將於7月1日起發放,符合身份條件及在澳條件的的永久性居民每人1萬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元。 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社工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李麗萍,教青局教育資源廳廳長鄧偉強以及財政局高級技術員甄偉添昨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與聽眾分享計劃詳情。陳寶雲在節目中介紹,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維持對發放資格的要求,居民若身處澳門不足183天但屬8種可被視為身處澳門的理由,可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她提醒,因現金分享計劃是按年度獨立處理,居民每年在澳情況有機會不一樣,居民可先登入“一戶通”或現金分享網站,查詢是否被列入名單。社保基金將繼續保持與政府相關部門及社團緊密協作,持續檢視優化空間,讓居民更便捷。
陳寶雲提到,今年现金分享參照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法律的新修訂,新增“橫琴深合區”作為被負擔主要生活費親屬的居住地,即在外地工作的澳門居民,若負擔在深合區居住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則這名澳門居民在外地工作的期間也可獲計算為在澳期間。她又指,因居民申請情況有變,現金分享若發放今年款項要視乎去年的在澳時間,強調會進一步優化申請手續,而“一戶通”會顯示去年申請資料,若無變動就無需再次輸入。
另外,本年度現金分享優化資格認定流程,包括與廣東省橫琴辦社會事務局開展試行計劃,透過當地居委會提前為常居深合區的澳門居民開具居住證明,約1萬人自動納入受惠名單,不需另行提交聲請。陳寶雲稱有關措施正與橫琴以外地區相關部門溝通,希望能將措施延伸,更便利居民。
陳寶雲透露,至今已收到逾萬宗關於本年度現金分享的聲請及5,600多宗諮詢,主要涉及65歲常居內地的居民了解手續及“一戶通”操作。何凱生提醒,補交文件必須清晰顯示2025年相關時段的在學、工作、居住或疾病證明,若透過“一戶通”提交,須留意是否收到補件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