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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及調升產假與年假的《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昨日下午由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後,獲表決通過。法案建議將現行的70天有薪產假調升至90天,並自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生效。此外,法案建議年假按僱員年資遞增至最多12天,有關條文由2027年1月1日起實施。政府計劃在“一戶通”及“商社通”新增年假權益計算器,方便僱員及企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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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提高僱員勞動權益政策,特區政府經調研及諮詢後,提交《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建議調升年假及產假日數。
在年假方面,法案建議在現有僱員每年可享有6天年假的基礎上,引入年假隨僱員年資遞增的機制,僱員年資每滿2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遞增加1天,當年資達12年以上時,最多可以取得12天年假。為配合上述年假隨年資遞增的規定,法案亦建議訂明僱員的年假權是以年資為基礎,即勞動關係滿1年,僱員方取得年假權,並有權於緊接的1年內享受相應日數的年假。屬首年入職的僱員如工作滿3個月但未滿1年,其可透過與僱主協議,提前享受年假,工作每滿1個月可享受半日年假。
在產假方面,法案建議將現行的70天有薪產假調升至90天,其中60天假期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天假期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同時,因應法案對產假制度的調整,非自願流產及活產嬰兒死亡的產假日數也提升至90天,並對《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作出相同的修改。
另外,法案在細則性審議過程中經聽取各方意見後,同步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其中有薪產假增加至90天的條文由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的2027年1月1日生效改為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翌日起生效,以讓更多懷孕的女性僱員受惠。與此同時,為體恤中小企的經營狀況,現行14天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維持至今年年底,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將法案新增的20天產假同步推出相應報酬補貼。具體而言,自法案關於有薪產假的條文生效起至今年年底,政府合共補貼34天產假報酬;而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20天產假的報酬。
法案經細則性討論並獲表決通過後,多名議員希望法案能盡快生效,以保障即將分娩的女性僱員。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吳惠嫻表示,經財範疇司團隊會爭取以最快速度完成法案的後續簽發及公佈等程序。至於產假補貼措施轉為恆常化,將會透過行政法規訂定。而關於多胞胎引入額外產假的意見,未來可繼續討論,政府會記錄在案。
另外,法案涉及年假的條文將由明年1月1日起實施。吳惠嫻指,今次調整年假後,會在勞工局的模擬權益計算器增加相關內容,考慮到居民及企業習慣使用“一戶通”及“商社通”,將在“一戶通”及“商社通”增加計算器,僱員輸入入職時間即可計算年假。有關系統待完成開發及測試後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