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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11時在澳門科學館會議廳舉行全體大會,社會保障基金在會上引介社會保障制度給付恆常調整機制優化建議方案,獲社協勞資雙方代表一致共識。方案建議可根據實際狀況將社保給付恆常調整機制的啟動標準(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由目前的3%下調至2%;同時,設立彈性處理程序,以養老金的調整間隔不超過3年為目標。社保基金相信,優化建議能提升調整機制應對物價波動的靈敏度,使養老金等給付的調整可更貼合民生需求。
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給付恆常調整機制自2022年正式實施,該機制原則上每年檢視指標參數,並每5年進行一次全面檢討。其核心設計是在綜合考慮“牽引性指標”(累積綜合CPI變動率達到3%)、“制約性指標”( 過去5年平均社會保障基金的收入變化、過去5年人均預期壽命變化)及“基本養老保障水平”(養老金加敬老金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的基礎上,觸發檢視與調整。然而,自實施以來,因受疫情影響,物價指數變動率尚未累積達到3%的啟動標準,使得社會普遍質疑該機制在反映長者實際需求方面存在滯後性。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平衡制度的可持續性與居民對社保給付的合理訴求,社保基金2025年委託澳門大學就優化調整機制進行《養老金的調整機制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鈎可行性研究報告》(下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研究報告經文獻分析、持份者訪談及精算評估後提出優化建議。
研究報告指出,現行社保給付恆常調整機制採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作為牽引性指標,具備足夠代表性、合理性及參考性,能夠反映包括長者在內的全社會的購買力變化,因此宜繼續沿用CPI作指標參數。此外,為提升調整機制應對物價波動的靈敏度,研究報告經結合澳門近年平均通脹變化的實際情況,建議將調整機制的啟動標準由目前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3%下調至2.5%或 2%。研究報告指出,精算結果顯示,此調整既能提升機制響應物價波動的及時性,又不會對基金財政帶來負面影響,反而有助於強化可持續性。同時,為免通脹長期平緩增長而令調整機制停滯,報告建議以養老金調整間隔不超過3年為目標,建立彈性處理程序,即距離上一次養老金調整3年內累積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率仍未達到啟動標準2%時,社保基金仍可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居民訴求及社保基金財政承擔能力等因素,從而評估養老金的調整幅度。
此外,研究報告建議社保給付恆常調整機制維持“年度檢視+每 5 年全面檢討”的雙周期評估安排,即每年開展常規指標復盤和公開說明,監測社保基金收支、通脹變動及人口預期壽命等核心參數,以及每5年結合人口結構變化及經濟戰略調整進行系統性修訂,確保制度動態適應社會變遷,通過全渠道公示提升社會認知透明度。與此同時,建議加強向社會宣導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推動居民積極參與,倡導及早規劃、多元儲備及強化個人養老責任,形成全民共擔的可持續保障文化。
至於全額養老金金額與最低維生指數掛鈎的可行性,經研究報告的精算評估結果顯示,倘兩者掛鈎必定加速消耗社保基金財政,削弱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表示,社保基金將按報告建議,密切關注物價變動和社會發展等情況,並遵循養老金加敬老金不低於最低維生指數的基本養老保障水平,定期檢視社保給付水平。當符合調整機制所訂的條件時,社保基金會擬定方案,並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聽取意見,最後提出社保給付調整建議。
資方代表陳澤武引述政府指,社保基金目前管理的資產逾1,100億,相當充裕,倘財政一直維持平穩狀況,2044年方為拐點。資方認為上述兩個建議可行,一致同意。
勞方代表鄺子豐指,勞方希望社保基金能盡快落實有關建議,在機制調整時多考慮長者消費受物價的影響。勞方同時關心社保財政穩健機制,希望社保可通過不同的社保撥款,讓勞、資、政三方均能共同承擔社保未來穩健發展。
上述報告摘要已上載至社保基金網頁(https://www.fss.gov.mo/)供居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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