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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及調升產假與年假的《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上週二經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後,刊登於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 當中關於有薪產假由70日調升至90日的條文由今日起生效。另一方面,因應產假日數的調升,特區政府將推出補貼措施,為合資格並已支付本地女性僱員產假報酬的中小企提供補貼,以持續減輕中小企業支付產假報酬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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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優化對女性僱員的保障,第9/2026號法律《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將原有的70日有薪產假調升至90日,凡於今日起分娩的女性僱員,可依法享有90日產假。按照新法規定,90日產假中的60日假期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假期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緊隨分娩後享受,以增加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靈活性與實用性。
另外,新法亦同步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90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進一步提升對女性僱員的保障。
年假方面,新法引入按僱員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僱員起始年假為6個工作日,年資每滿2年,年假日數增加1個工作日;年資達12年以上,年假日數為12個工作日。冀藉此讓僱員更好地平衡工作與生活,以及增加僱員對工作的歸屬感。有關規定將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另一方面,因應產假增加20日,特區政府同步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擬透過行政法規推出相應報酬補貼,減輕中小企支付產假報酬的負擔。根據政府安排,現行的14天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會維持至今年年底,加上新增的20天產假報酬補貼,自新法生效起至今年年底,政府將合共補貼34天產假報酬。明年起,產假報酬補貼轉為恆常化,相關補貼日數為20日。
現時實施的產假報酬補貼措施已屬第二輪,第一輪補貼措施是當產假日數由56日調升至70日時推出,原定實施三年作為過渡措施。根據政府早前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新法時提供的資料,在第一輪補貼措施的三年過渡期內(即2020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獲補貼的本地女性僱員共1,360人,發放金額約1,430萬元(當中100人以下的中小企佔711人,補貼金額約700萬元)。至於第二輪補貼計劃(補貼期為2023年5月26日至今年12月31日,僅適用於中小企業)方面,截至今年5月底,有147宗申請已獲批准,涉及僱主實體129個,本地女性僱員147名,共發放金額約142萬元。
倘若對《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存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71 7810、發送電子郵件至labourlaw@dsal.gov.mo,又或親臨勞工事務局總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