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揭發路氹某賭場保安部經理涉嫌夥同下屬及活躍賭場的“中間人”向博彩犯罪者勒索“保護費”,以充當“保護傘”或協助“拆案”。該團伙自去年3月起運作,不法獲利至少140萬港元,而被勒索的博彩犯罪者至少有30人。司警經調查掌握相關線索後,於本月28日採取行動,將包括主腦在內的14名涉案男女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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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的14名嫌犯包括10男4女,年齡介乎26歲至66歲,其中主腦為姓彭本地男子,任職路氹某博企保安部經理,2011年入職;其餘8名成員有1名姓陳本地男子同屬該博企保安經理,1名姓趙本地男子為保安主任,以及6名任職保安員的姓許、姓鍾、姓郭、姓馮、姓關、姓陳本地男子;至於5名“中間人”均為活躍賭場人士,均無業,包括3名本地居民,分別為姓朱男子及姓嚴、姓駱女子,以及2名姓左、姓李內地女子。
案情指,去年7月,司警接獲線報指路氹區某賭場有保安員向博彩犯罪者收取“保護費”,提供掩護以容許其在場內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經調查後,司警成功鎖定以主腦彭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成員包括該賭場的9名保安部員工及5名負責收取“保護費”的“中間人”。調查顯示,該犯罪團伙自去年3月開始運作,具一定的穩定性,且分工明確,由彭某領導指揮,並統籌犯罪所得分配,8名涉案保安人員負責脅迫博彩犯罪者交付“保護費”,而5名“中間人”則負責同博彩犯罪者商談收費細節及轉交款項。
本月28日,司警見時機成熟,採取行動將上述14名涉案男女拘捕,並尋獲7名被迫交付保護費的涉博彩犯罪違法者作證。行動中,司警檢獲24部手機、201,900港元現金、15,500澳門元現金及137,000港元籌碼。
司警調查獲悉,該團伙初期由鍾某及許某直接接觸博彩犯罪者,其後團伙擴大,招攬其他保安員加入,且為規避偵查,找來5名“中間人”直接接觸受害者。犯罪手法方面,“中間人”會在賭場尋找目標,暗中偷拍博彩犯罪者作案的相片,再轉交涉案保安,從而針對目標加強截查,將其帶到保安部跟進,勒索每人1萬港元保護費。若博彩犯罪者拒絕交錢,涉案保安人員便會迫令其填寫一份司警“警務聲明書”,威脅移交警方驅逐出境,同時增加“保護費”至每人2萬港元,博彩犯罪者為息事寧人,最終就範。此外,該團伙亦涉“拆案”牟利,當博彩犯罪者涉詐騙、盜竊或被賭客投訴,涉案保安人員會安排“中間人”協助“解救”,收取5千至4萬港元不等的“拆案費”。如成功收款,便訛稱已與司警溝通好不作處理,又或遊說投訴者不追究事件,之後不向司警局通報案件,並讓違法者離開。
經查,該團伙運作初期,每月只收取2至5名博彩犯罪者1萬港元保護費,最近已發展至每月收取至少20名受害者保護費。根據警方估計,該團伙不法獲利至少140萬港元,而被勒索的博彩犯罪者至少有30人。分成方面,團伙以職級及參與程度高低作平均分配每月所收取的犯罪所得,其中彭某、鍾某及許某收取犯罪得益的約15%作為報酬,其餘保安員收取約8%作為報酬,至於5名“中間人”則收取犯罪得益的一成作為報酬。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14名嫌犯落案控以黑社會的罪、勒索罪、脅迫罪及袒護他人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表示,案中嫌犯身為娛樂場保安管理人員,本應恪守職責、配合警方執法、維護場內治安秩序,卻背棄職業操守,濫用職權勒索巨額財物、收受不法利益包庇違法犯罪,行為性質極其惡劣,不僅嚴重損害澳門國際旅遊城市形象及娛樂場安全秩序,更公然妨礙警方打擊博彩犯罪工作,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司警指,幸運博彩承批公司作為娛樂場的監管營運實體,負有保障博彩活動免受犯罪滲透的法定責任,必須全面配合執法監管,遏止場內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強調將持續優化執法部署,加大打擊博彩相關犯罪力度,並配合博彩監察部門,加強對承批公司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監督。
司警呼籲各行業機構、前線從業人員及廣大市民,若知悉任何違法犯罪線索,請主動向警方舉報,攜手維護本澳休閒博彩業健康有序發展,共同保障娛樂場及周邊區域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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