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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口頭質詢大會,議員陳孝永關注基層公務員權益,促政府檢討基層薪酬與崗位分配,收緊公職外判,增聘本地青年紓緩人手老化壓力。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回應稱,由於澳門公務人員各職程職級對應的薪俸點交叉重疊,且各級之間的薪酬差距不大,倘若推行分級調薪,將打破現行每一薪俸點對應固定金額的制度架構,導致在層級劃分及調薪方式上存在一定複雜性和實施困難。基於種種制度約束,特區政府暫未有計劃推行分級調薪。
黃少澤指,特區政府持續關注基層公務人員面對的生活壓力,已透過多種措施提供適切的支援,協助有實際困難的基層人員。相關支援措施包括:向薪俸等於或少於220點且符合條件的人員每月發放的“卑親屬開支補助”,每名子女可獲發放940元;每名入住安老院舍的長者可獲發放2,820元“安老院舍補助”;若人員仍有生活困難,可再申請每月1,410元至2,820元的“生活補助”。
關於公職外判問題,黃少澤表示,公共部門為維持正常運作,把清潔、保安等非核心工作外判,符合公共資源有效運用的原則,同時可吸引市場參與非核心業務,提升行政運作及服務供給的靈活性,這也是周邊地區普遍採用的模式,而所有外判項目均須嚴格遵循合法性及必要性原則。他強調,保障本地居民就業是特區政府堅定不移的原則,“促進就業協調工作組已制訂公共判給工程和服務優先聘用本地僱員的指引,並訂定公共部門保安及清潔服務的本地僱員比例建議指標,各部門在開展外判招標時,必須遵從有關原則、要求及指標,保障本地人優先就業。因此,公共部門非核心工作外判,與保障本地人就業原則並不矛盾。
關於公共部門人員內部調動問題,黃少澤指,政府以精細化管理為方向深化員額管控,著力用好現有人力資源,優先通過內部調動、流程優化、職務調整等措施善用現有人員,滿足工作需要。為此,行政公職局已聯同審計署按照第13/2025號行政法規《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優化部門職能和組織結構,結合重組或合併,訂定各部門各職級的人員編制及規模。同時,鼓勵並協助各部門善用調動機制,把人力資源調配至更有需要的工作崗位。調動制度由2023年3月實施至今年6月底,透過該制度調任及派駐的個案累計共387宗(人次),涉及各個範疇共62個部門。若部門確有專業範疇職位需要補充,且無法透過內部調動、人力重組或現有資源解決人手需求,會依法透過開考填補職缺。近兩年透過開考招聘的職缺數量超過230個,涵蓋保安範疇、衛生範疇及教育範疇等不同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