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6年07月31日   星期五
 
 
 
首頁» 納稅主體須年內完成申報稅務住所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納稅主體須年內完成申報稅務住所
【發佈日期】2026-07-31 02:11:36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據財政局消息,為配合第24/2024號法律《核准〈稅務法典〉》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生效,納稅主體須於今年12月31日前向稅務行政當局申報稅務住所。稅務住所是用於稅務行政當局向納稅主體寄送稅單、退稅、評稅結果及其他稅務通知的唯一指定地點,正確申報稅務住所有助確保納稅主體能準確無誤地接收各項稅務通知,保障其法定權益。

為便利納稅主體辦理申報,財政局提供多元化申報渠道,納稅主體可透過線上方式使用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 Macau Tax”及網頁“電子服務”、自助服務機、以及“一戶通”與“商社通”平台提交申報;亦可親臨南灣財政局大樓地下稅務接待中心、慕拉士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稅務接待遞交《稅務住所申報書》。財政局呼籲尚未完成申報的納稅主體盡快申報,以免影響日後接收重要稅務文件。

倘納稅主體未於今年內完成申報稅務住所,自2027年起將以納稅主體在各稅項中最後申報的地址視為其稅務住所,所有稅項的稅務通知及稅單等函件將寄送至該地址。如有疑問,可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mo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