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6年08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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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典當手機藉詞借走不還法辦
【發佈日期】2026-08-12 02:01:3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早前在氹仔某押店典當手機後,折返押店以“聯繫朋友”為由,向熟識的店員借用已抵押的手機,結果一去不返,導致店員要向押店東主賠償8,500港元。治安警接報調查後,鎖定涉案男子身份,於本月6日在關閘口岸將其截獲。

涉案被捕的內地男子姓張,約40歲,報稱商人,其涉嫌觸犯詐騙罪,已被警方落案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今年5月15日,張某到氹仔某押店典當手機,翌日折返該押店,以聯絡親友為由,向押店職員暫借手機,並承諾用完即還。由於張某曾多次到押店進行典當,與該名職員熟絡,職員遂答應其請求。詎料張某取得手機後,卻一去不返。該名職員其後自行墊付8,500澳門元賠償予押店東主,並報警處理。

治安警接報調查後,透過“天眼”系統、現場監察系統及上述押店職員提供的資料,鎖定疑犯張某的身份,並於本月6日在關閘口岸將其截獲。經查問,張某承認取走手機,辯稱取走手機後轉借友人,友人隨後失聯,連同手機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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