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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昨日下午就《社團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近100名市民出席,會上有20人發言,對總會與分會之間的關聯性、新法對社團名稱的識別性和真實性的判斷標準、社團創立人的資格、“休眠社團”的補正機制等方面表示關注。出席會議的身份證明局局長陳海帆提到,本澳現有12,400多個社團,資源相當分散,希望未來立法加強社團管理後,資源能更集中,更能支持愛國愛澳基礎力量的發展與壯大。當局在法律生效後的過渡期內會整理“休眠社團”名單,並發函通知在半年內作出補正。若“休眠社團”逾期未補正,身份證明局將依法進入“消滅”程序。相關社團如處於補正期,亦將影響接收政府資助。
諮詢會於昨日下午3時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庫1樓演講廳舉行,由陳海帆主持,身份證明局社團及財團登記處處長羅健儀介紹公開諮詢重點內容。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曾翔、顧問張國華及謝耿亮、身份證明局副局長馮伯恩、法務局立法統籌及規劃廳代廳長張欣婷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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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海帆在引介時表示,社團是澳門社會的重要組成部份,為社會的繁榮發展、穩定祥和貢獻良多,但現行規範結社程序及社團運作規則的法律未能滿足時代發展的需求,故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專門的社團法律制度,以完善結社權保障、促進社團內部治理、引導社團良性發展、優化行政監管等方面,達到促進社團依法、有序、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會上共有20名市民發言,普遍認同修法方向。多名市民認為修法有助保障居民的結社自由權利,為社會基層治理提供更透明及規範化的管理制度,營造良性的社團運作氛圍。其中,有市民關注身份證明局未來成為社團統一主管實體後,社團成立程序有何改變。亦有市民關注修法後身份證明局會否提供相應指引及技術支援,協助社團順利過渡新法。陳海帆表示,未來社團成立及管理的全流程,均歸於身份證明局。遞交申請後,倘獲得當局批准,取得法人資格後,毋需再到登記處登記、公證,亦毋需刊登公佈。
《社團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建議透過創設“休眠社團”處置機制,有效跟進及處理長期不運作的社團,減少管理上的行政成本,為社團發展營造更有利的環境。陳海帆表示,當局初步設想按照社團休眠時間長短進行篩選,整理名單並發函通知自收函之日起180日作出補正。同時,亦會陸續出台指引協助收到相關信函的社團。她指出,考慮到部分社團長期未有運作,重新召開會議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因此諮詢文本建議補正期為180日,社團亦可就180日補正期是否足夠提供意見。若是法案生效後成立的社團,補正期會更長一些。目前構思傾向不會再給予多一次補正機會。若社團逾期未補正,身份證明局將依法進入“消滅”程序。
此外,諮詢文本提出一個地址最多被三個社團登記為會址。陳海帆稱,現時逾兩成半的社團重複使用兩個或以上的會址,部分甚至登記在商業機構,缺乏運作真實性,政府希望加強監管,有關會址要求只適用新法生效後設立的社團,現有社團不會強制要求。
《社團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期將持續至9月23日,諮詢文本已上載至諮詢專頁(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一戶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身份證明局、市政署、法務局、政務服務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等索取諮詢文件。
特區政府接下來還將舉辦2場公眾諮詢會,有意參加公眾諮詢場的市民,可透過上述諮詢專頁或致電2837 0777或2837 0888預先報名。此外,市民亦可透過專題網頁(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戶通”的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mo.gov.mo)、“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ps://www.ab.gov.mo)、電郵(info@dsi.gov.mo)、電話(2837 0777或2837 0888)、傳真(2837 4300)、郵寄或親臨至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樓身份證明局提出意見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