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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8月17日消息,伊朗外交部當日表明,伊朗和美國達成的諒解備忘錄並沒有規定所謂的“60天期限”。伊朗絕不會在“壓力、最後通牒或時限限制下”調整自身政策,而是完全基於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作出決策。
伊朗外交部發言人巴加埃當日稱,備忘錄中原先設定的,僅僅是針對“解除制裁”和“核問題”兩個議題進行為期60天的對話,若未能取得成果,時間窗口可予延長。然而,由於美國在簽署諒解備忘錄後嚴重違反備忘錄,因此雙方並未開展任何對話,導致“對60天期限的討論完全失去實際意義”。
巴加埃說,伊朗當前的核心關注點在於處理各項日常事務,伊朗武裝部隊正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監視所有動向。
7月8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土耳其安卡拉出席北約峰會時表示,這份在巴基斯坦斡旋下達成的臨時安排已經“終結”,繼續與德黑蘭打交道只是“浪費時間”。然而,7月10日特朗普又在社交媒體“真實社交”發文,稱伊朗請求繼續談判、美方已同意,但強調停火已經結束。
美國與伊朗於6月17日公佈《伊斯蘭堡諒解備忘錄》正式文本,全文共14項條款。其中第三條明文規定:“美國與伊朗承諾在最多60天內進行談判並達成最終協議,該期限經雙方同意可延長”。按此計算,60天談判窗口原應於8月17日屆滿。雙方原本計劃在瑞士啟動談判,但7月7至8日,美軍以回應伊朗襲擊霍爾木茲海峽商船為由,對伊朗境內超過80個目標發動大規模空襲;伊朗則以飛彈和無人機回擊美方在科威特、巴林、卡塔爾及約旦的軍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