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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議員謝誓宏早前就深化公共街市管理改革提出書面質詢,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書面回覆時表示,市政署近年持續優化公共街市的經營環境,提升市民購物體驗,因應各街市的實際狀況和不同特點,陸續完成多項街市優化工程,同時優化及整合攤位,並對部分具備條件的攤位進行業務類型調整。他提到,自2025年起,市政署已開展3次街市攤位公開競投,今年底祐漢街市逾20個百貨攤位將開展公開競投。
根據第6/2021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規定,街市攤位的分配主要透過公開競投進行,相關租賃合約期為三年。謝誓宏在書面質詢中指出,街市攤檔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若遇市況逆轉,或因健康、家庭及經營壓力退場,現行安排缺乏彈性的經營類別調改方案與快速替補機制,導致攤位必須被迫收回並重新啟動繁瑣冗長的公開招標,動輒造成長期空置與行政資源重複浪費,其問及建立“因病或退休之經營者直接變更承租人機制”,容許符合特定合作年期的資深在職攤販直接承接合約,以在精簡行政程序的同時,切實保障民生攤位的無縫過渡。
周偉迎回覆指出,根據第6/2021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的過渡安排規定,選擇保留原租賃攤位繼續承租,且與市政署訂立攤位租賃合同的原承租人,可於“法律”生效起計5年內,向市政署申請,指定由符合法定資格人士(包括該承租人之父母、配偶、子女、已登記協助人或已登記五年或以上的僱員)繼續承租有關攤位。自“法律”生效至今年9月中旬,市政署已按相關過渡安排規定,共批准347個攤位原承租人的申請,由符合法定資格人士繼續承租攤位,並與新承租人訂立攤位租賃合同。
此外,謝誓宏促請當局徹底打破街市攤位招標“一市一招、流標再等”的被動局面,建立兼具“經營類別動態調改”與“常態化滾動式競投”的快速替補機制,切實保障街市人流與經營者之基本權益。對此,周偉迎回覆表示,根據現行的第6/2021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第48/2021號行政法規《公共街市攤位分配及租賃的補充規定》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公共街市攤位的分配以公開競投的方式作出,競投名單的有效期在其公佈後三個月或在攤位分配完畢後終止,以期間較短者為準。故現階段不具備條件以“常態化滾動式”開展攤位公開競投。
周偉迎並提到,自2025年起,市政署已開展3次街市攤位公開競投,合共推出41個本澳特色美食及文創類攤位,包含澳葡風味、東南亞菜系及懷舊美食等不同類型。沙梨頭美食廣場、氹仔街市美食文創區攤位已投入營運;台山街市美食廣場攤位公開競投已公佈名單,待相關工程完成後,將隨即安排獲選競投者進場籌備營運;雀仔園街市、祐漢街市及下環街市熟食中心等攤位公開競投正進行評審,將適時公佈有關結果。今年底,祐漢街市逾20個百貨攤位將開展公開競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