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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第26/202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吳子健為法務局局長,任期自本月31日起,為期一年。委任理由是職位出缺及吳子健具備擔任法務局局長職務的公民品德、適當的工作經驗及專業能力。
相關批示所載附件顯示,吳子健擁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士學位,並修讀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法律導論課程,其於1999年2月進入公職,曾任前司法事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法務局技術輔助處處長及法律翻譯廳廳長、行政會秘書處顧問、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與顧問、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副主任、法務局副局長,並於2025年10月至今任法務局代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