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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11月5日消息,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當日透露,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馬興瑞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興瑞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馬興瑞利用擔任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4月,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馬興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6月30日,中共中央決定給予馬興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據中國最高法、最高檢規定: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