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路氹某娛樂場一名女莊荷早前在當值期間,涉嫌伙同他人兩度詐騙賭場,分別在賭局開彩後仍允許對方投注並照常派彩,以及施“彈弓手”將對方本已輸掉的注碼移到勝出位置,導致賭場損失12.3萬港元。司警接報調查後,將涉案女莊荷及兩名男同黨拘捕,案中尚有另一嫌犯在逃。
涉案女莊荷姓陳,30歲,於2018年起入職路氹某賭場。另兩名被捕男子為內地居民,分別姓李及姓劉,均36歲,無業,二人與陳女約一個月前相識。
本月8日,司警接獲路氹某娛樂場報案,稱懷疑轄下一名女莊荷於當值期間串謀他人進行詐騙。司警接報調查後,發現陳女於本月2日下午在涉事娛樂場的百家樂賭當值期間,李某趁賭沒有他人在場佯裝賭客投注,當陳女在一次賭局中開出“閒”後,李某投注3,000港元,結果仍獲派彩。
至本月7日下午6時許,李某、劉某及一名在逃同黨再到陳女當值的百家樂賭賭博。在此期間,在逃同黨曾於其中一次賭局買了6萬元“莊”,結果開“閒”,陳女見狀隨即使出“彈弓手”,將該6萬元籌碼撥向“閒”,並照派彩12萬港元予對方,而李某、劉某則在一旁把風。在逃同黨得手後,隨即帶走12萬元彩金離開現場。
本月9日下午5時,當李某及劉某再次進入涉事娛樂場,已提前部署的警員將兩人連同涉案的陳女一併截獲。經查問,三人承認犯案,其中陳女聲稱並無有收取任何利益。司警當場在李某及劉某身上合共起出107,000港元現金及11,300港元籌碼。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陳女、李某及劉某落案控以巨額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辦,並加緊追緝另一在逃同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