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察局持續打擊非法改裝車輛,交通廳警員於本月22日至28日分別在路環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截獲4輛懷疑經非法改裝的重型電單車。
據治安警察局公佈,經警員檢查及比對上述4輛被截獲的重型電單車規格後,發現有關車輛的排氣喉經改裝而引致發出之噪音懷疑超過法定標準,該局已通知相關人士須將車輛帶往交通事務局進行特別檢驗。
治安警察局強調,將持續部署警務行動打擊非法改裝車輛,保障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安全,同時呼籲各位車主應守法出行,注重交通安全,切勿非法改裝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上週檢控179宗行人亂過馬路
此外,治安警亦持續在各區開展監察及打擊行人亂過馬路的行動,於本月18日至24日共檢控179宗行人違規個案。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行人應在有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斑馬線或步行線)上橫過車行道;如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如50公尺距離內沒有經適當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行人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情況下方可在人行橫道以外的地方橫過車行道,且應依循最短路線盡快橫過;公共道路使用者不得作出任何可阻礙交通、影響其他使用者的安全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便的行為;違反以上規定者,可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
治安警察局提醒,行人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橫過車行道,且在確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情況下行走,切勿胡亂橫過馬路或作出任何阻礙交通之行為,以免釀成交通事故;駕駛者在行車時亦應時刻留意路面狀況,保持安全距離和適當車速,人車禮讓,共建安全道路環境。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持續打擊非法改裝車輛,交通廳警員於本月22日至28日分別在路環黑沙馬路及竹灣馬路截獲4輛懷疑經非法改裝的重型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