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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發佈一宗反貪案例提到,一名綜合旅遊休閒企業餐飲部總廚涉嫌藉職權向求職者及下屬索賄,以協助入職、通過試用期或續約。
廉署接獲舉報後調查發現,涉案總廚在2023年至2024年期間,憑藉職務權力,多次利用招聘、員工試用期及續約評核的機會,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同鄉及下屬索取現金或禮品等利益,作為成功入職及續約的回報,違反職務上的義務。
涉案總廚涉嫌觸犯《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中私營部門的受賄罪,另外4名員工涉嫌觸犯行賄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署2024年年報指出,去年首次有幾家綜合旅遊休閒企業對下屬企業員工出現的涉嫌私賄的案件主動提出了告訴,反映社會對於處理私賄案件的態度出現轉變。年報在案件摘要中披露相關案件顯示,一名綜合度假休閒企業餐飲部前總廚曾於2020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要求多名員工入職後每月支付介紹費1,000元至5,000元。廉署調查發現該公司餐飲部前總廚擁有僱用、解僱及晉升部門人員的權力,其藉職務上擁有的權力,向屬下5名員工索取金錢利益,金額合共24萬元,以作為介紹入職和獲得續任的回報。
廉署指出,近年一再揭發涉及行業不正之風的同類個案,社會應予正視。該類案件涉及就業權益且影響澳門公平廉潔的商業環境,再度呼籲社會大眾廉潔守法,切勿貪圖利益以身試法。私營機構員工如遇上索賄等不法行為,不應就犯並立即挺身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