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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舉行會議,細則性討論《2026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兆佳、秘書林倫偉會後總結表示,委員會審議法案期間共舉行四次會議,其中政府代表列席兩次會議,回覆詳細,及後補充議員關注的三間大學本地生與非本地生分佈、學費增加金額、明年預算及公共工程等詳細資料。委員會一致同意預算案,並簽署意見書,將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審議。
葉兆佳、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時表示,政府接納委員會的意見,對稅務優惠條文作出重要修訂,關於明年購買居住單位首600萬元豁免不動產移轉印花稅的條件,在配偶關係的原條文基礎上新增“不論其婚姻財產制度”,即不論採用共同財產制或分產制,配偶均可享有稅務豁免,這與政府立法原意一致,只是令條文更清晰,避免爭拗。另外,財資中心的稅務優惠內容亦增加表述,令條文更清晰,要求企業申請時須提交所得補充稅申報書及倘有的證明文件後,經財政局審核符合條件後才可獲稅務優惠。
根據意見書內容,明年度在“歷年支付的退回”的預算收入中,因現金分享計劃超過三年領取期限而撥歸庫房的款項達8,794萬元,涉及原因包括有效期內支票未兌現、未提交在生證明,或事後發現不符合資格等。政府指出,現金分享修改派發條件後,權限部門會在派發前核查,相信對現金分享計劃款項撥回庫房的情況會有一定的改善。此外,明年非強制央積金個人賬戶預算開支增至36.8億元,較今年預算增加約12.4%。政府解釋今年聲明異議數量激增,截至今年11月底,5個半月內收到近3.2萬份央積金聲明異議,為去年同期兩倍多,加上款項具三年領取時效,明年仍會收到過去兩個年度的聲明異議,有需要追加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