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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簽署《修改〈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意見書。法案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指,政府已開展相關宣傳,包括邀請物業管理行業主要商會代表溝通調整意向。法案通過後,將持續與業界、相關團體溝通,並通過多元途徑宣傳,確保公眾及業界了解並遵守法案規定。
黃潔貞會後表示,此次修改法案旨在調升最低工資金額,既依法執行“兩年一檢”的規定,也落實《就業政策及勞工權益綱要法》第七條關於最低工資定期調整的要求,以改善勞資雙方工作生活條件、維護勞工權益,同時貫徹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15條“特區政府根據經濟發展自行制定勞工政策、完善勞工法律”的規定。
法案建議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週、日、小時及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的最低工資金額,分別調升至澳門元7,280元、1,680元、280元、35元;每日正常工作8小時上限外的超時工作報酬,按每小時不少於35澳門元計算。
法案實施後,預計受惠僱員共18,200人(扣除家務工作僱員後,佔總體僱員的4.4%),其中本地僱員2,200人、外地僱員16,000人,其中從事不動產、工商服務業、酒店業、保安及清潔工作的僱員是核心受惠群體。
黃潔貞表示,會上有議員期望參考鄰近地區經驗,優化最低工資檢討機制,制定更科學的量化標準及計算公式。政府代表強調,最低工資設立的核心是保障僱員基本報酬、防止工資過低,同時需綜合平衡僱主經營成本、居民價格承受能力、社會經營環境等因素。鑒於第5/2020號法律自2020年11月1日生效至今僅5年,政府將繼續觀察實施效果,未來將根據實際情況完善檢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