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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香港/北京及香港中通社12月15日消息,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當日在香港開庭。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就案件作出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立。
涉案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被控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法庭將於明年1月12日聽取口頭求情,料需時4日。判刑日期將盡快安排。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法庭於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黎智英在2024年11月20日開始作供,至2025年3月結束。2025年8月18至28日,各方進行結案陳詞。
港府歡迎法庭定罪判決
香港特區政府歡迎法庭的定罪判決。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招引外部干預。黎智英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黎智英恣意妄為的罪行是在眾目睽睽下進行,證據確鑿,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我們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這天經地義的責任。”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關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法庭審判不偏不倚。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3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留意到在黎智英案的各個階段,均有來自四方八面的抹黑攻擊、干預施壓。外部勢力的卑鄙圖謀終會徒勞無功,不攻自破。
發言人強調,對於外部勢力的惡意攻擊,特區政府必須嚴正反駁。首先,法庭的審訊公開、公平、公正。法庭經過總共多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天。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清楚證明。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黎智英羈押期間得到適切待遇及醫療照顧。
多個部門稱堅定支持依法裁決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12月1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中央政府堅定支持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郭嘉昆表示,中方對個別國家公然詆毀抹黑香港司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
郭嘉昆說:“有關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干涉中國內政。”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同日發表談話,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堅決支持香港特區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支持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裁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名成立,並強烈譴責外部勢力對香港法治和司法的干預抹黑。
中央港澳辦微信公眾號同日發表港澳平文章《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依法定罪》,指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罪惡昭彰、禍害深重。
文章強調,堅定支持特區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任何妄想阻撓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圖謀都是徒勞無功,外部勢力施壓干預香港特區審理國安案件,威脅制裁特區政府官員和司法人員的卑劣行徑,動搖不了香港特區堅定維護法治、維護國家安全的心意志,只能更加激起香港社會的同仇敵愾,只能更快敲響其在港代理人的喪鐘。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同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成立。
公署批評,少數西方國家政客及反華媒體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公然為黎智英開脫說項,美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分暴露偽善和“雙標”,對此強烈譴責。
外交部駐港公署同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依法裁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針對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德國等國家、歐盟及個別政客就此定罪裁決說三道四、公然干預抹黑香港司法,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