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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特區政府已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以下簡稱“總體規劃”)首份定期報告。報告結論指出,“總體規劃”自2022年生效以來, 在實施機制與持續跟進體系、協調城市發展與空間佈局的利用、優化公用設施佈局、構建宜居社區、完善規劃分區功能等實施工作上,已實現穩健開局並進入系統推進的階段,將來會持續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逐步實現建設美麗家園的長遠目標。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於2022年2月15日正式生效,根據第12/2013號法律《城市規劃法》及第5/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規定,土地工務局一直持續收集相關資料和社會意見,以跟進和評估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並於2024年開展編製總體規劃定期報告的工作。
基於“總體規劃”的規劃規章及技術報告內容,報告共劃分出十個類別,包括:區域合作及上位規劃、居住及都市更新、產業佈局、環境保護及綠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及防災、公用設施、文化遺產保護及景觀、海域使用與規劃分區,按類別逐一綜述特區政府的各類項目和工作的落實情況,結合城市規劃委員會、跨部門委員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主要呈現“總體規劃”生效後至2025年年中的實施情況,並為後續城市規劃工作提供參考。
報告顯示,在區域合作及上位規劃方面,特區政府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帶來的機遇,緊扣“澳門+橫琴”的戰略定位,加強與內地的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配合“1+4”經濟適度多元策略,正加快推進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和澳門珠江西岸國際航空運輸樞紐(港)等重大項目,並以空間載體配合推動區域合作,逐步落實“一河兩岸合作軸帶”、區域合作樞紐和城市門戶的城市結構佈局。
產業佈局上,積極利用澳門現有的商業、旅遊、文化的資源,以及為口岸經濟、新興及高端產業等營造空間,配合建設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和澳門科技研發產業園,致力推動旅遊與其他產業的協同發展,同時優化商業配套及產業升級轉型,逐步落實“濱水歷史旅遊軸帶”、“知識產業科技軸帶”及多核心的產業空間佈局,配合促進區域合作及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交通運輸方面,輕軌網絡已延伸至媽閣、石排灣及橫琴口岸,東線工程加速推進;建設澳門大橋、大潭山隧道、松山行人隧道及多條空中走廊,有效提升道路容量,優化步行環境;持續檢視泊車資源、公交接駁與口岸銜接;以公交優先為核心的策略取得階段性成果,整體朝著綠色、以人為本的交通政策穩步邁進。
在基礎設施及防災的建設中,內港南雨水泵站等防洪排澇工程有序開展;垃圾焚化中心擴建、燃料中途倉搬遷至人工島等全澳性基礎設施均已完成;持續優化防災避險設施與機制以應對極端天氣。隨著相關基建項目與防災系統的啟動及推進,城市韌性基礎逐步構建。
公用設施方面,透過新建與升級公用設施,持續提升居民生活品質與城市宜居性。例如:逸園跑狗場將原址改建為康體運動設施;離島醫療綜合體、澳門文學館、新中央圖書館等醫療文化設施相繼落成或推進;多個政府辦公大樓投入使用,提升公共服務效能。未來,隨著東區-2及澳門國際綜合旅遊文化區等項目發展,公用設施將更趨多元,助力建設美麗家園。
此外,“總體規劃”作為編製詳細規劃的依據,各個詳細規劃工作正按計劃推進,《東區-2 規劃分區詳細規劃》已公佈及生效;外港區-1、外港區-2、北區-1 及氹仔中區-2 的詳細規劃草案正在編製。而針對未有詳細規劃地區,亦持續透過規劃條件圖及專項研究落實“總體規劃”的指引。
報告總結認為,“總體規劃”自2022年生效以來,在執行及落實過程中已實現穩健開局並進入系統推進的階段,而各項建設項目有序推進,亦印證了規劃原有的前瞻性與可行性。報告指出,“總體規劃”著眼於城市的長遠發展,仍須按《城市規劃法》的相關規定持續適時作檢討,確保其與時俱進,推動澳門更好地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保持城市高質量發展,為市民創造更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未來將在鞏固現有成果的基礎上,把握發展新機遇及積極應對新形勢,堅持以市民為中心,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確保特區政府的重大政策落地見效,逐步實現建設美麗家園的長遠目標。
報告已上載至土地工務局城市規劃資訊網。(https://urbanplanning.dsscu.gov.mo/planning/urb/info/?cid=5&id=11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