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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南寧5月10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當日通報,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來賓市委原書記何朝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朝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投機鑽營,在黨內搞政治攀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貪慾膨脹,處心積慮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朝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何朝建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對何朝建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自治區黨委全會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