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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香港男子兩年前向澳門友人宣稱投資中區某酒店內兩間食店可獲股份及豐厚利潤,遊說對方出資240萬港元入股,之後兩間食店開業,事主卻被蒙在鼓裡,其到場了解方得悉相關食店從未出讓股份,懷疑被騙,於是報警處理。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涉案港男的身份,在其於本月10日晚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時作出拘捕,其供稱有關贓款已用於還債及賭博。
被捕的香港男子姓陶,54歲,報稱商人。案中事主為一名本地中年男子,其於2024年初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陶某,之後與對方變得熟稔,成為朋友。
案情指,2024年2月,陶某向事主宣稱有渠道入股中區某酒店內兩間正在籌設的食店,聲稱投資120萬港元便可獲10%股份及豐厚利潤,隨後再以食店裝修工程為由,要求事主增資140萬港元,並帶同事主到兩間店舖視察。事主目睹相關店舖確實正進行裝修,遂不虞有詐,於2024年2月至11月期間先後將合共240萬港元匯至陶某提供的內地銀行賬戶。直至上述兩間食店於去年“五一” 開業,事主卻未接獲通知,且一直未獲得任何分紅,於是到食店了解,被告知從未出讓股份,其亦無法聯絡陶某,懷疑被騙,遂於同年11月報警求助。
司警接報調查後,鎖定疑犯陶某的身份,並證實相關食店從未委託陶某招募股東,亦未收到投資款項。司警調查發現,陶某利用協助該兩間食店安排裝修的機會編造投資騙局,所騙取的款項已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及賭博。本月10日晚上,在治安警察局協助下,司警於港珠澳大橋口岸截獲入境的陶某,並在其身上搜獲3,000港元現金及一部手機。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陶某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並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