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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4/2007號行政法規〈樓宇維修基金〉》行政法規草案,計劃擴大資助範圍至更新工程。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介紹草案內容指,為鼓勵及協助業主履行樓宇共同部分的保養及維修責任,特區政府透過第4/2007號行政法規設立樓宇維修基金,旨在對有助澳門特區私人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的保養及維修工程提供資助。為落實設立基金的目的,特區政府已於2021年對基金各項資助計劃開展整合,擴大部分計劃的資助範圍和調升資助及貸款金額,以及簡化申請程序等。現時基金下設四項計劃,包括“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樓宇管理資助計劃”,以及“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藉著財務上的資助及無息貸款,推動業主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處理樓宇共同部分的保養及維修、檢測或樓宇管理事務,以消除因樓宇失修而存在的安全隱患或衛生問題。
經評估資助計劃的成效及分析近年的申請個案後,草案建議修改第4/2007號行政法規,尤其是修改基金的宗旨,以擴大資助範圍至更新工程。另一方面,將透過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規章》及《P級及M級樓宇共同部分維修資助計劃規章》,以擴大資助範圍及調升相關資助及貸款限額。同時,亦將修改《樓宇共同部分檢測資助計劃規章》,以明確可獲資助的檢測範圍及簡化資助發放程序。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房屋局局長任利凌表示,樓宇維修基金2007年成立至今,累計已批准7,523宗申請,共涉及4,600多幢樓宇,總資助金額約7.4億元。而今年暫時已收到約270宗樓宇維修申請,涉及金額約2,800萬元。他稱,相關資助法規生效後,預計將增加800多萬元的預算,至於具體受惠樓宇數量則需視乎個案實際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