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本報訊】經營批給期為7年的“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已完成判給。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第51/2026號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岑浩輝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代表特區政府與南光通有限公司簽署“公共道路泊車位的經營批給”公證合同,意味著該公司將接管全澳街邊的所有咪錶泊車位。當局早前預計新咪錶服務最快可於第三季推出,屆時將引入手機應用程式(App)並提供多元電子支付方式,包括“聚易用”、澳門通、信用卡及未來的“數字澳門元”等。
.jpeg)
交通事務局於今年2月底就“公共道路泊車位經營批給”進行公開競投,並於4月中開標,收到13份投標書,12間公司獲接納投標,1份放棄投標。評標標準中,回報金佔五成,其餘五成涵蓋收費系統、執行計劃、員工計劃、施工期及相關經驗等。根據開標結果,南光通有限公司提出的價金(回報金)百分比為48%。
是次公共道路泊車位經營批給期間為7年,競投案卷列明承批實體必須同時提供包括“聚易用”、電子貨幣儲值卡、信用卡等多種本地及非本地的電子支付方式;為全澳輕型及重型汽車咪錶泊車位購置及安裝車輛探測傳感器,並透過設立專用的手機App及網站予公眾查閱咪錶泊車位的使用狀態和支援遠端支付等。
根據交通事務局的競投案卷資料,截至2025年12月,已設立並設有准許泊車時間上限的公共道路泊車位分別為:5小時的重型汽車公共道路泊車位37個 、1小時的輕型汽車公共道路泊車位197個、2小時的輕型汽車公共道路泊車位5,414個、4小時的輕型汽車公共道路泊車位1,722個、2小時的重型及輕型摩托車公共道路泊車位1,618個及4小時的重型及輕型摩托車公共道路泊車位1,269個。
不少市民擔心全澳大範圍更換咪錶設備會否引發短暫的泊車混亂。對此,判給合同中設有嚴謹的過渡保障機制,要求承批公司自行出資購置及安裝“一管多”的全新收費系統,逐步更換現有的陳舊設備。在全新智慧系統正式啟用之前,現有的舊咪錶系統將會保持同步運作,確保全澳的咪錶服務絕對不會因為新舊系統置換而出現服務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