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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濟南8月3日消息,山東省紀委監委當日通報,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濟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報銷;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項目資金申請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謝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濟南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