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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第10/2025號法律《公共採購法》將於9月1日正式生效,全面取代沿用超過40年的舊有採購法例。新法明確規範評審準則,要求公共部門在採購時必須預先明確投標人資格、規格要求及評審準則,改變過往單純“價低者得”的做法,而評分及判給重要資訊會上載至公共採購網站(https://www.pcp.gov.mo)供公眾監察。同時,公共採購網站已開放“供應商資料庫”入庫登記,目前約有三千家供應商完成登記。.jpg)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財政局公物管理廳廳長馮小萍、行政公職局電子政務廳廳長鮑志偉及財政局公共開支及司庫管理處高級技術員阮紹祖一同出席,向公眾介紹《公共採購法》要點及供應商資料庫等資訊。
馮小萍表示,現行的採購法律制度已沿用近40年,隨著社會發展,有必要建立更高效、透明度更高的採購體系。公共部門在《公共採購法》生效後進行採購時,必須預先明確投標人資格、規格要求及評審準則,而評分及判給等重要資訊會上載至公共採購網站供公眾隨時查閱和監察,招標方案及判給理由等關鍵資訊亦會公開至少兩年,涉及商業秘密或低於指定金額等則可依法豁免。她指出,新採購法改變了過往單純“價低者得”的做法,財政局將繼續集中採購文具、燃料及食品等日常消耗品,其餘項目由各部門按需求依法自行採購。
為了讓更多供應商有機會參與政府採購,新法引入“供應商資料庫”。馮小萍提到,截至目前為止,已有約三千家供應商完成“供應商資料庫”入庫登記。“供應商資料庫”的分類目錄主要根據公共部門過往開展公共採購的實際經驗編製,目前已涵蓋逾三千個項目,公共採購網站亦設有分類推薦功能,系統會按照供應商已登記的營業稅行業編號,推薦可供選擇的分類,供應商可因應實際經營情況,勾選其可提供的財貨或服務。供應商一經完成登記,日後可登入“公共採購網站”的專門版面,查閱與自身相關的採購資訊,其中包括已投標項目及條件相匹配的潛在項目;亦可按需要訂閱感興趣的採購資訊,及時掌握最新動態。新法正式生效後,採購部門進行諮詢時,須依法於資料庫內隨機抽取供應商並發出投票邀請書,邀請其參與政府採購,促進採購程序之公開與公平。
鮑志偉表示,現時已有超過2.4萬個實體開立“商社通”賬戶,已開戶的商戶只需在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設定專用登入號及勾選業務類別,即可直接進入公共採購的“供應商資料庫”,無須重新開戶,當局亦支援線上面容識別開戶。
財政局年初推出“收付易”服務,已登記使用該服務的商號可選擇透過自動轉賬方式收取貨款等,並透過參與計劃的銀行的手機應用程式或網上銀行辦理登記,亦可親臨銀行櫃辦理相關手續。阮紹祖稱,當局推出的“收付易”服務旨在協助中小企以自動轉賬方式快速收取政府貨款,加強資金流轉。現時本澳已有14間銀行支援個人登記、12間銀行支援商社登記。
廉署日前公佈,在調查一宗關於文化局清潔服務判給投訴時,發現有兩家投標公司的部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重疊,有可能合謀或串通,但開標及評標委員會均未察覺。對此,馮小萍強調,“公平競爭”是新法核心原則,採購人員或委員會若發現可疑圍標或不規則行為,必須依法跟進處理。財政局已開展跨部門培訓並將發出指引,確保執行標準一致。同時,新法針對公共採購設立了專門的迴避制度,規定採購人員在過去三年內若與投標人存在勞動關係,就必須強制迴避,以確保採購過程公正透明。
另外,節目中有聽眾亦關注新法生效後貨品質量未達標的處理,馮小萍指,若供應商逾期交貨、貨品服務品質未達標,招標文件會有對應罰則,部門可視情況不全額結算貨款;但若然屬產品批次問題,會優先協調換貨補救,無法補救則依合約條款追討損失,嚴重時可解除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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