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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北京8月13日消息,生態環境部副部長徐必久表示,中國正在抓緊制定新一輪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也是第四個“大氣十條”。
他是在當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開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這一情況的。
徐必久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先後印發實施三個“大氣十條”,分別是2013年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8年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23年的《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推動中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PM2.5濃度降到28微克/立方米,與2013年相比下降59%,重污染日數比例降到0.9%,是有監測以來的最好水平。
他說,當前,中國大氣污染治理成效不充分、不穩固、不平衡的問題依然突出,空氣質量改善仍然處於從“明顯改善”向“全面改善”過渡的關鍵期。第四個“大氣十條”將重點在“更高、更準、更科學”上下功夫。
標準要求更高。以PM2.5治理為主線,以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為引領,按照《美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提出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收嚴PM2.5濃度限值,並同步加嚴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其他污染物濃度限值。
分區施策更準。對於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和汾渭平原等三大重點區域,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將長江中游城市群、川渝地區、新疆“烏-昌-石”區域作為強化區域,對標重點區域進行全面治理,將粵港澳大灣區、福建、海南作為先行區域,對標世界一流水平,探索低濃度條件下的改善路徑。
路徑措施更科學。堅持結構轉型和污染減排“兩手抓”,持續推動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環節治理減排,謀劃開展一批重點行動、實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動污染物排放持續下降;同時將加強支撐保障,制修訂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創新財稅、價格、金融、環保等差異化管理政策,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