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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為提升特區政府的公共部門及實體的總體治理效能,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推動資源整合效益持續提升,特區政府於2026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將消費者委員會及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併入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進一步落實系統性優化部門職能和架構,切實增強特區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的施政目標。特區政府經全面檢視,制定了《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明確重組後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增加保護消費者權益及強化在推動科研項目科技產業落地方面的職責,並著重組的契機,一併開展內部架構的檢視與簡化工作。法規自下月1日起生效。
行政會已完成討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與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邱潤華昨日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介紹草案內容時表示,經科局、消委會及科技基金目前共有3名局級領導、5名副局級領導及11廳16處,消委會及科技基金下月併入經科局後,重新配置為1名局長、2名副局長及7廳11處,共計減少2名局級領導、3名副局級領導及4廳5處。重組後的經科局組織架構包括﹕1.對外經貿廳,其下設對外貿易處和經濟合作處;2.工商業發展廳,其下設中小企業服務處和促進營商處;3.科研合作及規劃廳,其下設科研資助管理處;4.科技產業廳,其下設科技轉化支援處和科技產業促進處;5.知識產權廳,其下設工業產權處;6.經濟活動監察廳,其下設准照及稽查處;7.消費者委員會,其等同於廳級的附屬單位;8.行政及財政處;9.資訊處。
黃少澤指,基於架構合併、重組及職能優化,以及科學配置及管理人力資源,經科局相應調整人員編制,總編制職位由現時311個減至259個,由於現有編制職位尚未填滿,調減編制職位數目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的狀況。本次重組從推動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的提質發展、加快培育高新技術產業、優化科技企業的支援、推動科技產業落地、強化澳門特區對外經貿聯繫和內部營商環境,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架構重整及完善,助力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的發展。
科技基金併入經科局後維持自治基金屬性
此外,經全面檢視及參照現行設立基金的法例,特區政府還制定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法規草案。黃少澤介紹草案內容時指出,按照現行一般基金的架構模式運作,科技基金併入經科局後,將維持自治基金的屬性,僅設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宗旨及管理基金的工作,行政管理委員會由5名成員組成,並由現行每月收取相應公職薪俸點的報酬,修改為每月收取相當於公職薪俸表100點的50%的報酬。同時,科技基金不設有架構及附屬單位,亦不設人員編制職位,改由於經科局內運作及提供行政和技術支援,進一步精簡架構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該行政法規草案已經由行政會完成討論,同步於下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