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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高地烏街庇道學校開學日發生學生向老師潑通渠水的事件。司警查悉施襲男學生因曾被擔任其班主任的受害女老師批評而懷恨在心,當其得知該老師將再擔任其中學六年級班主任後,擔心被針對,遂提前籌劃向對方潑通渠水,企圖令對方不能再擔任其班主任或使自己被停學。案中女老師遇襲後,左臉及身體約18%面積達三度化學灼傷,且左眼有失明可能,傷勢嚴重程度及康復期仍需醫院評估。警方已對涉案男學生落案控以“具加重情節之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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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學生姓杜,18歲,於庇道學校就讀中六。案中事主為同校女老師,60多歲,與杜某為師生關係。
案情指,杜某於中二時轉入庇道學校就讀時,由事主擔任其班主任,事主當年曾因不滿杜某表現而對其作出批評,導致其感到委屈並產生討厭事主的心理。隨後的中三至中五階段,杜某均由其他老師擔任班主任,惟其對事主一直記恨在心。近月,杜某在中五結業禮上得悉事主將再任其中六班主任,感到沮喪及不安,擔心繼續受到事主針對,遂於暑假最後一星期籌劃襲擊事主,企圖使事主不能擔任班主任或令自己退學。
前日開學日當天早上8時,杜某在學校附近的超市購買一支“美國飛魚”強力通渠水放入書包,之後一直在課室外徘徊。未幾,事主經過走廊進入課室,杜某便立即尾隨,取出通渠水迎面潑向事主,導致事主臉部及身體多處灼傷。事主立即逃走並呼救,其他老師趕至帶走杜某並報警。
醫生經對事主進行檢查後,認為其左眼有失明的可能,而左臉及身體皮膚亦有18%面積達三度化學灼傷。法醫認為事主傷勢的嚴重程度及康復期需進一步評估。至於杜某在施襲過程中亦同樣受傷,其雙前臂及手部被化學液體輕度灼傷,約需15日康復。
司警調查獲悉杜某一直有情緒壓力,但從未被學校記過,亦無犯罪前科。司警表示,由於有強烈跡象顯示杜某因不滿事主而用通渠水犯案,導致事主左眼視力及容貌嚴重且長期受損,故杜某符合觸犯加重及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
司警呼籲青少年遇矛盾或衝突時,切記保持冷靜克制,切勿以暴力解決問題,應主動溝通分歧或向信任的人求助;如遭遇欺凌或不公,應盡快向父母、老師、學校輔導員或警方舉報。同時亦提醒家長應多關心子女的日常交友狀況,從小灌輸守法意識,與社會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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