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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司警早前揭發路氹某賭場保安部經理涉嫌夥同下屬及活躍賭場的“中間人”向博彩犯罪者勒索“保護費”,以充當“保護傘”或協助“拆案”,經調查掌握相關線索後,將包括主腦和骨幹在內的14名涉案男女拘捕。經深入調查,司警發現案中尚有一名本澳男主腦在拘捕行動前離澳,且一直匿藏內地,遂透過警務聯絡機制請求內地警方協助緝捕,最終內地警方於昨日將其拘捕,移交司警處理。
被內地警方移交司警的本澳男子姓黃,60多歲,在路氹某賭場任職保安經理逾10年。
案情指,司警博彩罪案調查處於今年7月28日搗破一個由賭場保安部人員組成且涉及勒索、脅迫和袒護他人的犯罪團夥,拘捕包括主腦和骨幹在內的9名賭場保安部員工以及5名中介人,並將其悉數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後發現,該犯罪團夥尚有一名任職保安經理的男主腦即黃某,於當日拘捕行動前已離澳且一直匿藏內地,司警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澳門支局於是透過警務聯絡機制請求內地警方協助緝捕。直至昨日,內地警方成功在廣東中山市緝獲黃某,將其移交司警跟進。
司警查悉黃某為涉案團夥其中一名主腦,負責領導和指揮轄下保安員脅迫賭場內的博彩犯罪者交付“保護費”及勒索“拆案”費,其於匿藏內地期間指示妻子協助收藏放置於家中的201,000港元涉案贓款,以隱藏不法利益。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黃某落案控以“黑社會的罪”及“勒索、脅迫和袒護他人罪”移送檢察院偵辦,而其妻亦因涉及贓物罪,於早前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重申,將一如既往依法採取調查和拘捕行動,以預防和打擊任何形式的違法犯罪行為,即使涉案人士為規避刑責而逃離本澳,亦必定依法並透過暢通高效的警務合作機制進行緝捕,以捍衛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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