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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9月13日消息,香港警方當日表示,電子報案中心於12至13日接獲超過700人報案,指懷疑其信用卡被盜用於網上購買智能電話,目前涉案金額約1,470萬港元,最大金額的一宗案件涉及約11.4萬港元。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暫未有人被捕。
蘋果最新iPhone 18 Pro及iPhone 18 Pro Max上週六晚上8時開放預購,大批市民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突然收到銀行訊息,信用卡被人盜刷數萬港元,用於購買iPhone智能電話。
多間銀行就事件作出回應。豐、恒生、渣打及中銀回應媒體查詢時表示,已留意到相關事件,並會為受影響客戶展開調查,在適用的情況下根據信用卡組織規則啟動退單機制。
銀行強調,若客戶已合理及謹慎使用信用卡並及時通報,經調查確認交易未經授權,將協助完成退款程序,持卡人毋須承擔相關款項。
香港金融管理局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若銀行信用卡賬戶被用作未經授權交易,而卡主並無作出任何欺詐或嚴重疏忽行為,則不需為未經授權交易承擔責任。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應小心核對交易紀錄,如懷疑或發現信用卡被盜用,應盡快通知發卡銀行,包括透過網上銀行即時停用有關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