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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司警偵破一個合謀以代購為名進行詐騙的團夥,拘捕三名涉案男女。案中內地女主腦利用曾從事代購業務並曾在本澳北區經營超市的經歷,誘騙超市店東、從事代購業務實體店主、線上代購店主等合作進行代購,過程中夥同兩名本地男女在微信群內上演大量下單的“代購雙簧局”、透過高回報利誘親友合資參與,以及以大額折扣利誘他人追加訂單後拖延或拒絕交貨及退款等手法,騙取11人合共1.18億澳門元(下同)。司警調查發現,騙款中至少約3,000萬元已被轉至內地不明銀行賬戶,另有約2,000萬元則用作發放本利及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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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的三人分別姓譚,內地居民,女性,45歲,報稱無業;姓葉,澳門居民,女性,55歲,報稱無業;姓易,澳門居民,男性,35歲,報稱司機。案中的11名事主分別為10女1男,包括10名本澳居民及1名內地外僱。
案情指,今年5月26日至本月22日,司警先後接獲11名事主報案,報稱被譚女以代購貨品為由詐騙,眾人分別被騙13.6萬至9,200萬不等,合共損失約1.18億元。司警調查獲悉,譚女由2019年開始以代購為名進行詐騙,主要針對購貨需求高,客源廣泛之人士及店舖如實體超巿店東、零售店舖從事代購業務的店主、代購店舖線上零售店主,由於其過往從事多年網購業務,並且曾在本澳北區經營超市,與大部分事主關係良好,期間亦曾給予事主少量本利或貨品,因此多名事主對有關交易深信不疑並願意繼續出資,未有即時發現被騙。
司警調查發現譚女及兩名同夥主要以三種手法行騙,第一種手法是譚女以優惠價向從事代購的事主推介人參、冬蟲夏草或月餅等貨品,遊說事主轉售圖利,從而取得事主信任。之後,葉女在微信上假扮“客戶”,向事主要求訂購譚女的貨物,但僅付五成訂金,餘額由事主墊支。由於利潤甚高,事主同意墊付另外一半的貨款。譚女收取貨款後,訛稱“客戶”會加購,遊說事主將本金及利息滾存,繼續用於訂購。 當款項達到一定金額時,葉女假扮的“客戶”會要求“撻訂”,放棄本金及貨品。事主因而向譚女商量退貨退款,惟譚女之後一直拖延,導致事主無法即時取回本利。
第二種手法是譚女向親友聲稱有“客戶” 訂購人參或月餅後突然取消交易,以折扣價出售,惟自己沒有足夠資金承接相關貨品,遊說親友合資投資,並以超高回報率作利誘,承諾以低價購入後可以高價轉售。待眾親友投資後,譚女起初會如常發放本金和利潤,事主見有利可圖,追加投資額,其後遭譚女以各種理由拖延。
第三種手法是譚女以全澳超低價作“賣點”,向經營實體超市或貿易行的事主批發貨品,初期為建立信任,確實按承諾交貨,卸下事主戒心,之後再由葉女假扮“客戶”到相關超市或貿易行訂購有關貨品,令事主覺得利潤可觀而大量進貨,而譚女卻在收取貨款後拖延供貨或退款。
司警查悉涉案款項曾轉入譚女及易某名下的8組本澳銀行賬戶,隨即採取行動,於本月21日及22日在治安警察局協助下分別截獲譚女及葉女,並於22日晚成功傳召易某到司警局助查,在三人身上合共檢獲4部手機。
經調查,案中從未露面的所謂“客戶”及“訂貨者”均由譚女和葉女所假扮及虛構。司警同時證實葉女在2026年中開始已通過假扮“客戶”詐騙其中3名事主款項。另外,案中約5,000萬元贓款已經被譚女用作私人用途,或被易某轉移至內地不知名賬戶,部分的騙款用作發放本利及其他用途。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已對三名涉案男女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清洗黑錢及犯罪集團罪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呼籲市民慎防高回報代購項目或其他投資計劃騙局,若有可疑情況可致電司警局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 7777或報案熱線993求助。如市民懷疑遇到類似詐騙,應盡快與警方聯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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