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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開展旅拍 擬最高罰款10萬
【發佈日期】2026-10-08 00:19:57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近年有不少旅客來澳進行旅拍、婚拍,帶動旅遊拍攝市場的發展潛力,惟相關行業長期缺乏完善的規管,衍生出黑工泛濫等問題,損害本澳合法攝影從業者權益。為此,政府決定對規範特定經濟活動行政條件的第47/98/M號法令進行全面修訂,制定《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法律草案,建議新增以登記制度規管有償旅拍活動。倘未登記而從事旅拍,擬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款。

本澳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吸引不少旅客來澳打卡拍攝,由於現行法律制度下,並無專門條文規管景點有償拍攝服務,導致任何人士包括非本地居民均可於公共景點自由開展此類商業活動。隨著訪澳旅客對旅拍服務需求日益增加,為填補監管空白,特區政府經諮詢公眾意見後,制定《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法案,建議新增以登記制度規管在公共地方與他人即場達成協議以提供有償拍攝服務的活動,並由當局對活動地點、期間及名額進行分配和管理。

行政會已完成討論《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法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在昨日舉行的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法案內容時提到,法案與公開諮詢文本相比主要有三方面變化:一是將“製作及導演影片”分為兩個類別,即在公共街道超過10人參與,或涉及爆炸品、臨時中止交通服務等的六種特別拍攝情況,需要取得預先許可;少於10人的小規模拍攝則納入登記制度。二是健康俱樂部維持可在酒店場所外設置,不限於酒店內。三是明確旅拍活動採取兩步驟進行規範。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表示,當局聽取公開諮詢意見後建議採用兩步驟規範旅拍業務,首先由有意從事旅拍活動的本澳居民在統一電子平台登錄,之後市政署作為主管實體,因應旅遊點、旅拍期間及名額作出發放,已登錄人士可按公佈的地點及時間登記。登錄資格以澳門居民為主,具體分配將透過行政法規或指引細化,會因應不同時間、節日或業界需求彈性訂定名額。他指出,旅拍屬新創設業務,規範目的是維護秩序與安全,與現行婚紗攝影等“約拍”服務並不衝突。當局計劃未來發放特定背心或證件,結合登記機制以利於識別,打擊非法旅拍活動。若未經登記而開展旅拍業務,擬罰款5,000至10萬元;已登記但超出指定景點區域執業者,則擬處以5,000至 2萬元罰款。

當局此前提到,有償旅拍初步納入規管的景點主要為人流密集的旅遊熱點,如大三巴、議事亭前地等,具體地點會聽取居民意見決定。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指,旅拍主要從秩序及安全角度規管,法案通過生效後,同樣不能過界及非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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