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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廉政公署跟進一宗投訴個案時發現,有參與“青年善用餘暇計劃2025”的部門未嚴格監督及核實實習學生的出勤紀錄,未能協助學生建立正面的處事和工作態度。教青局聽取廉署意見後,認同有必要強化公私營機構對實習學生的出勤管理,已在原有的機制下優化對機構的指引及相關工作清單,並於今年新一期計劃開展前向參與計劃的70多個機構發出更新指引,同時透過多場說明會向參與機構加強說明,清晰出勤管理的機制,指引機構嚴格執行及核實實習學生的出勤情況;同時,加強實習學生事前培訓,助實習學生更好地適應工作環境。
廉署網站昨日發佈該宗行政申訴個案指,廉署早前接獲針對某部門的投訴,指一名參與青年善用餘暇計劃的實習生多次遲到、早退,亦沒有按實際出勤時間填寫“實習時數紀錄表”,質疑有關紀錄缺乏監督及核實。廉署經調查後,發現該學生實習期間確曾多次遲到,部分出勤紀錄亦沒有按實際到達及離開時間填寫,而是填上部門原定的上下班時間;此外,該學生曾於遲到後,中午提早返回辦公地點自行補回上班時間,但未有事前向主管申報及取得批准,亦沒有在紀錄中反映補時安排。
廉署認為,青年善用餘暇計劃旨在鼓勵青年學生積極融入社會,從實踐中學習,建立積極正面的處事及學習態度,為未來職涯發展做好準備。因此,各參與計劃的公私營機構,應透過清晰指引及適當督導,協助學生建立正確工作態度,並嚴格核實出勤情況,讓計劃更清晰、有序地進行。且實習時數關乎津貼發放及學生是否已完成培訓,故出勤紀錄必須真實、準確及可供核查。
經廉署反映,教青局於本年度新一期計劃開展前,已向全澳約70所參與的公私營機構發出更新的《實習機構處理實習生出勤須知》及相關工作清單,訂明督導員須講解出勤安排、每日查核紀錄、保管及核實紙本簽到表,並列明出勤資料保存、遲到補時、扣減實習時數及異常通報等要求。有政府部門亦已制定內部工作指引,改用門禁卡記錄實習學生出勤,並統一請假、補時及異常通報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