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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北京10月22日消息,中國國家發改委當日公佈《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新辦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對外投資發展和安全。新辦法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屆時2017年出台的《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同步廢止。
對外投資即境外投資。2017年出台的《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施行以來,中國對外投資取得長足發展,流量從2017年1,583億美元增至2025年2,136億美元,存量從1.8萬億美元增至3.4萬億美元。
2017年出台的《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主要面向中國境內企業以及非企業組織的對外投資。近年來,對外投資主體更加多元,形式更加多樣。
鑒於《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界定了對外投資的內涵和外延,新辦法相應重申了投資者包括中國境內企業、其他組織和居民個人,進一步落實各類投資者的對外投資主體地位,完善服務和保護措施,支持投資者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對外投資活動。
同時,新辦法與現行制度作了銜接,投資者可以繼續通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港股通、跨境理財通等渠道在境外金融市場投資。
近年來,少數國家(地區)採取歧視性措施,有的要求中方提供技術、數據或者處分股權、資產等,損害了中方權益。針對此類問題,新辦法完善了重大不利情況報告制度,設置了對外投資信息年度報告制度,覆蓋了上述情形。投資者將上述情況告知管理部門,有助於合力保護對外投資權益。
此外,針對一些國家(地區)局勢動蕩、政策多變,政治、安全等風險上升,新辦法完善了境外再投資報告等制度,並面向少數金額大、關乎中國與有關國家外交關係的項目設置了前期工作情況報告制度。投資者將上述情況告知管理部門,有助於合力防範應對境外風險。